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簽於六年級導師


主旨:為辦理畢業班校外教學案,請核示。


說明:


一、          依據本學期校務會議校長指示,本班預計十一月15161718日舉辦畢業班校外教學,詳請請見附件一家長同意書、附件二實施計劃。


擬辦:


一、          請校方予以協助,指派支援人員,建議秦幼輝老師。


二、          函請教育局核備。


三、          告知學生保險公司。


 


 


敬會


學生保險:


訓導組:


教導處:


校長:


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九月二十三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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