請給婦女完全的生育自主權
這幾天地方新聞,又很多年輕媽媽的事,大概都是生下小孩後,不知所措,因而造成嬰兒死亡。
這種事在台灣,每年上報的至少100起,我估計沒上報的至少500起。除了惋惜這麼多的小生命消失外,有什麼是社會可以做的?
這些年輕媽媽大都未婚,失學,中下社經地位,有些是第一次談戀愛,沒幾次性行為就受孕。通常發生性行為時,都不是主動要求,也不會主動要求避孕,或者不知道如何避孕?知道懷孕後,也不敢告訴周遭親密者,無法尋求周遭與社會的支持系統,所以都以為能拖就拖,終於瓜熟落地,在驚慌中生下小孩,造成死胎或者殺嬰。就算嬰兒能活,因為不被母親、母系家屬期望與呵護,接下來就可能在破碎家庭生活,被凌虐致死。養大也常常是另一場悲劇的開始。
我認為短期方面,該做的單位有各級學校的校護,與少年隊。校護接到中輟返校的學生,凡是進入青春期的,就該驗孕。導師該對班上學生更關心,例如大熱天穿寬鬆外套,常常憔悴又發呆,個性突然便退縮的學生,有所警覺,必要時要求校護協助來驗孕。少年隊查獲轟趴、飆車之流的青春期以上少女,驗毒之外也該驗孕。這樣可以早期篩選出懷孕女性,讓社會支持系統及早介入。
中期方面,我認為教育部要加把勁,要求各級學校,青春期前就要加強性教育,尤其是避孕知識與操作:無論是男性的保險套,女性的安全期,驗孕片,還要要求情境演練,女方在男方不戴保險套時,就該斷然終止性行為。更別說國中高中職,要更寫真,更落實。訪查委員到校,隨機挑選學生,或者挑選有中輟經驗的學生,要求口述如何避孕?不合格要議處學校。這樣 一兩 年後,保證各級學校的學生,都會有避孕的知識與技能。
長期方面,應修改優生保健法,讓孕母無論在何時,都有免費終止懷孕的權利。因為一個不被期望與呵護的嬰兒,勉強被生出來。研究顯示,就算後天的再多改善,頂多能防止三成的悲劇被複製。
一定有很多神學觀念,認為我的長期方案太刺耳。但若想到社會資源有限,如果社會願意提供如此多的資源,幫助中下階層,幫助弱勢女性。把這些資源,放在更有效率的方面,會更能改變這些階層,悲慘的命運。
至於其他基於社會科學提出的觀點,我很樂意與其共切磋。
花蓮孔繁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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