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台獨做為一個宗教,需要新的烈士了。
大意
一、台獨用宗教解釋較合理。
二、一個興盛宗教要定期出現血祭。
三、陳前總統目前表現,不要說不像烈士,只能說是不合格演員。
四、信眾要維持理性,才能洞穿虛火。
什麼叫台灣獨立?建立一個新的國家,不受中國的威脅與統治,擁有一切人間的美好。
但是人間有這麼美好的事嗎?沒有約束,無人可擋,把正義與公正帶給人間。大概只有天國才能如此。
所以我說台獨已經不是理念或信仰,只能用宗教來解釋。
台灣沒獨立嗎?國家主權象徵是武力、司法與錢。既然有國軍,有自己的憲法,新台幣,當然是一個獨立國家,只是國名叫做中華民國,統治範圍是台澎金馬與東沙南沙,統治對象是居住其中的人民。也定期民主的更換領導人與各級統治者,說有啥壓迫政權、外來政權,實在睜眼說瞎話。
宗教要延續甚至昌盛,一定要定期出現奇蹟與血祭,才能讓信眾,在感覺社會即將崩解,周遭即將毀滅時,奉獻更多的資源,造成 結果 就是 延續與興盛宗教。
近些年來倡導台獨的大老,都是些貪財畏死無恥之輩;例如白髮墨鏡的老教主,每日笑的像布袋和尚般的保羅,裝死裝瘋以求離獄的約書亞, 都只是會打嘴砲,嘴上慷慨激昂,但是私生活榮華富貴。與他們所說,需要被他們救贖的普羅大眾,階級上差一大截。
所以需要新的典範讓人追尋,例如遠的二二八,各方不斷爭奪解釋權,近如鄭南榕自焚,雖然當時各說各話,但是很快就被台獨教拿到解釋權,可以不斷的消費。
所以就讓 陳前總統 專心走完司法審判吧。如果認為司法不公,睜大眼睛挑毛病。但記得,所說的理由要有普遍性,不要只適用在某人,換人就不行。如果因此改善司法與獄政,也算功德一件。
如果理由是,關了前總統,對當年信仰他的人不敬 ,此說法無法服人 。政權沒有公正司法,才是政權解體的最大原因。法律之前人人平等,這種原則不能堅持,中華民國與對岸相比,中央政治局委員的老婆殺人放火,也罪不及死,有啥不同?
如果理由是,這人在獄中快死了。請主張者拿出醫學證明,賭上自己的專業。只怕的是順水人情,人人會 作 ,真要身家性命拿出來作 保,個個鳥獸散。
要鬧絕食,就要做的讓人敬佩。例如施明德,獄卒要灌他不聽話,綁上四肢固定頭部才插管成功,為何不咬?因為以前被刑求掉光了。陳某某的演技太差,躺幾天減肥成功就不絕食,只是讓人看破手腳。所以請1020號同學,要做像一點。其實台獨 諸 君,更希望你弄假成真,這樣吃你老本,幾十年都不匱乏。只怕你A錢有膽,去死無膽。這樣歹戲拖棚,真是令人厭惡。
這也是我常對人說,宗教與民族不是不能建立,要的是很多很多的血與人頭,諸位閱聽人,掩卷自問,檯面上主張台獨的這些人物,是歡欣鼓舞上十字架的人嗎?還是數著信眾血錢的猶大?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