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該寫檢討報告的是教育處,不是校長們:
也是教育界的人說了個笑話:前不久花蓮南區校長們,開會期間,中午喝多了,下午開會瘋言瘋語,被督導長官抓到,寫檢討報告來處罰。
身為教育人員之一的我,覺得很羞恥與憤怒。該寫檢討報告的是教育處,督察系統不知道哪位校長喜歡上班喝酒?不知道哪位校長喜歡翹班?問問常跑學校的廠商,個個如數家珍,為什麼他們不檢舉?別斷了自己財路,何況檢舉有用嗎?大事化小小事化無是正常,所以無怪教育人員雖然收入逐漸增多,但是社會地位不斷下降。
教育督察系統人員,從來不認為自己是一種專業,只認為是一種過渡,日後還要回到教育行政,何苦現在得罪一些同行?以後搞不好自己也會犯相同的錯呢!
封閉系統的麻木與陳陳相因,是一種宿命?教育體系如是,軍事、司法乃至獄政體系也如是。難道沒有辦法?稽查的外包是一種方法,開放這系統的流動才是根本解決方法。外界參與的流動不因只限於晉用與退休,中間也要開放。例如老師的晉用要有教師証,我覺得只是保障而非專業的認定,保障了這系統的穩定與封閉,而無法要求教育這行業最需要的熱誠。所以應開放晉用,但是嚴加考核,勤於換血。而優秀老師升主任,優秀主任升校長,這流動也應改變。除了現行的負流動;主任不優秀下來做老師,校長不優秀下來做主任。還要多方引進;成功的商人為何不能考校長?一如成功的主任,為何不能當警察局長?難道這行業的「潛規則」,多到讓外人無法理解與運作?應該檢討的是這行業,而非限制「外人」不得參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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