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項 最盛時的狀況與影響
民國75年(1986)是泛舟業者公認的黃金時期,業者自述,七月某一週末的假日,泛舟人數高達8,000人次,[1] 早上六點半在瑞穗大橋就有人下水,一直到傍晚六點在長虹橋下還在收人,河面上至少有1,100艘橡皮艇及快艇,業者表示幾乎沒有下槳的空間。[2] 泛舟的觀光客,充分反映臺灣人勇於嘗試的一面,[3] 有小孩、有老人、有人抱著吃奶嬰兒、也有婦女穿著高跟鞋。許多人只是接收到訊息,相互邀約,就來到秀姑巒溪溪畔。[4] 業者自估當年泛舟人數達18到20萬人,但是東部海岸風景特定區管理處(以下簡稱東管處)的統計只有7萬人不到(附表4-3-1 ),所有業者都認為這數字是被低估,因為有的業者為了避免繳交管理費,把管理站側門打開讓遊客進入。甚至不在管理站所在地的瑞穗大橋下開始下水,改由富源溪與秀姑巒溪會合處開始,有的業者甚至在秀姑巒溪更上游放舟。而也有業者回憶,管理站的工作人員與某些業者如膠似漆,經常一起吃飯與續攤。一直到後來,政府加強取締,實際泛舟與管理統計之間的黑數才逐漸減少。[5]
業者認為泛舟對花蓮最大的影響,是將花蓮的旅遊生態,由假日型態轉變成夏季型態。民國60年(1971)以前的花蓮觀光,是以連續假日為主,所以在連續假日多的7月、[6] 10月、1月,觀光客很多。而泛舟讓觀光客集中在暑假為主的7、8月。[7] 以民國74年(1985)至今的東管處統計來看,泛舟確實是夏季型態的行業,淡旺季人數比是1:6(附表4-3-3 )。但是以公開資料中,最早的花蓮縣旅遊人次月統計來看,仍是假日型態(附表4-3-2),[8] 6至9月占45.1﹪,不足以證明業者所言。但若報紙所表示民國73年(1984)的客人有22萬以上為真,當年泛舟業對花蓮總觀光人數100萬的貢獻,真是舉足輕重,業者自估,泛舟客人中,7成以上是因為泛舟才來花蓮。[9] 重要的是這些觀光收入,全部留在花蓮本地運轉,對花蓮經濟的活絡非常重要。[10] 依業者的估計,泛舟行業,最大成本是人事,其次才是油料、運輸設備、舟具的損耗等。[11] 不願具名的業者說,定價每人650元,售價平均400元,毛利在200元以上。而到花蓮泛舟,最少要安排兩天兩夜的時間,其間的餐飲、住宿、娛樂、禮物等消費,帶來的商機,十分龐大。[12]
據業者自述,當時的畢業旅行,尤其是五專及大學學生,有相當部分是安排花蓮泛舟的行程,使得6到9月的花蓮市夜間,許多年輕人漫步街頭。而泛舟業者,也認為顧客群主要是18歲以上,25歲以下,未婚的本國民眾。[13] 而主管單位東管處於民國90年(2001)所做的研究報告顯示,泛舟顧客以年輕人、學生與工商人士、大專程度、居住在北部等,這樣的比例約佔有60%以上。同時40歲以上、中小學等低學歷或研究所以上的高學歷、以及70,000元以上高收入的遊客則相當缺乏,72.4%的泛舟遊客都是第一次前來泛舟。[14] 可見泛舟是當時年輕學子暑期戶外活動的最大選擇。
南投縣的烏溪,[15] 高雄縣的美濃溪上游及宜蘭縣的安農溪,[16] 都模仿花蓮泛舟來經營,但都無法取代秀姑巒溪地位。究其原因,優勢是較靠近人口稠密的市場,業者的資金也充裕,缺點是地理條件不如花蓮,在刺激程度、[17] 沿岸風景以及水質上,都無法與秀姑巒溪競爭。[18] 所以直至今日,雖然當地政府努力扶持,[19] 其業者沒有重大進展。
依據花蓮縣觀光人數年統計表(附表4-3-4 ),有資料可查的民國74年至78年之間,泛舟人數都佔全縣觀光人數的10﹪上下。許多業者都認為,民國78年的臺灣股市崩盤,對花蓮觀光業而言造成嚴重衝擊,[20] 雖然數年後,到花蓮觀光人數又回穩而穩定成長,但是泛舟業就此衰退,一直到民國86年(1997)後止跌回穩,但再也回不到民國75年(1986)的盛況。
[1] 花蓮訊,(熱門活動.冷水無情 秀姑巒溪.危險 劫後餘生.請願)《聯合報》(台北)1984年10月02日,第03版。表示當年已超過20萬人,8月26日 當天更超過萬人下水,場面空前混亂。這比業者的記憶數字更多。
[4] 同註116,歐錦源表示,當時民間閑錢很多,泛舟又是新興流行,吆喝一聲就成團。作者親眼看過,在奇美休息時,有兩、三位五十出頭女士,堅持不願再上船,自己拎著高跟鞋,爬到半山腰的公路,搭便車去終點長虹橋等同伴。報紙記載民國73年9月13日 ,當天有3人因泛舟溺斃。
[5] 據不願具名的業者表示,有的業者與管理站人員跟兄弟一樣,一起吃喝、一起上色情場所。另一不願具名的業者表示,一直到民國92年的夏季,還是有管理站人員,只檢查甲門是否買票,卻不管乙門,讓特定業者的觀光客免費通過。
[17] 劉育民,〈氣候限制發展 飯店、停車場等配套措施未見規劃 泛舟生意旺旺來?仍待觀察〉《聯合報》(台北)1999年10月29日,第11版。荖濃溪的刺激程度為上游的四級、下游五級,都超過秀姑巒溪的二級。但一年只有春夏季可泛舟,但在高雄縣政府大力投資與行銷之下,荖濃溪泛舟始終沒有停止過。
[18] 同註115,林長貴表示,高雄他去看過,荖濃溪泛舟長度約1.5小時,危險過高,快艇無法與觀光客舟同步,經常發生致命意外。旗山訊,〈荖濃溪泛舟發生意外 皮艇翻覆一死二失蹤〉《聯合報》(台北),1985年09月04日,第05版。綜合報導,〈荖濃溪漲 冒險泛舟 艇翻罩頂一人溺斃〉《聯合報》(台北)1986年08月25日,第05版。殷延泉,〈荖濃溪泛舟驚傳意外 警方呼籲 遊客戲水小心〉1990年07月19日,第07版。均有報導。中央社訊,〈僱工讀生領航 橡皮艇翻覆 黃健安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〉《民生報》(台北),1990年12月18日,第07版。司法以過失致死起訴派工讀生任領航員的老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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