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節 國民旅遊的興起(民國68—92年)
自臺灣經濟急速成長後,國民旅遊人數不斷增長,花蓮觀光業因而蒙其利,由原依賴外國觀光客為主之型態轉而以國民旅遊為重心,至今依然循此模式發展。就花蓮本身而言,除經濟大環境外,國民旅遊之興起尚可追溯至許多因素,本節以下分別就政經背景、交通改善、自然資源與國家公園、國家風景區、週休二日、國民旅遊卡等角度討論國民旅遊之興起。
第一項 政經背景
臺灣經濟的蓬勃發展,反映在家庭支出上,娛樂教育與服務項目不斷成長,至民國68年(1979)開始,此項支出超過10﹪(附表4-2-1 ),是以臺灣觀光市場正式進入國民旅遊階段。
民國77年開放出國觀光,使得出國觀光人口大增(附表4-2-2 )。但是出國觀光,航空費用昂貴,再加上簽證等事費時,使得出國觀光常是計畫旅遊、高支出旅遊的型態。此與臺灣地區一般旅遊型態不符,臺灣旅遊型態常是非計畫性、短期決定、家庭型態、支出不多,所以臺灣旅遊市場仍以國民旅遊為主。而臺灣國民旅遊人次逐年增加,民國91年(2002)達到10,628萬。[1]
若是以休閒為主的觀光,花東地區無疑是首選,[2] 因為花東地區自然環境,相對於西部的惡化環境,顯得開闊宜人,所以吸引了西部旅客前來休閒觀光。[3] 臺灣總體經濟環境,自民國89年(2000)起,開始惡化,但是國民旅遊,因為單價低、機動性強、政府鼓勵,反而日漸蓬勃。花蓮拜此風潮,旅遊人口不斷創下新高。[4] 只是花蓮除了太魯閣這品牌外,一直沒有建立更多的品牌,所以在旅遊市場上,被替換的威脅一值存在。[5] 每1,000位過夜觀光客,可以提供35-40位月薪工作機會。[6] 以民國91年(2002)為例,花蓮縣有390萬觀光客,約帶來12,000位常年就業人口。以花蓮縣就業人口,有14.5萬人計算,[7] 觀光業占了8.3﹪。[8] 依每人每次花費2,500元來算,觀光客每年為花蓮縣帶來約100億元的觀光收益,其重要性可見一般。[9] 而花蓮除了太魯閣與最新之海洋公園品牌外,在建立更多賣點之腳步上稍顯遲緩,所以在國民旅遊市場上,被其他地區取代的威脅依然存在。[10]
[1] 民國90年(2001)是9,745萬人次。交通部觀光局,《中華民國91年國人旅遊狀況調查報告》,(臺北,交通部觀光局,2003年),頁XXIII。頁70表示,民國91年(2002)來花蓮觀光比例約4.1﹪。
[3] 其實臺灣的環境,相對於世界環境,是值得改進的。臺灣是以國外的生態資源,甚至臺灣下一代的生態資源,來支撐這生活方式,就是以經濟掛帥,一切以金錢來衡量,其實這種生活方式,許多國家也如此,但是以臺灣算嚴重。詳情可看林明志,《臺灣生態足跡概況》(2002),環境資訊中心http://e-info.org.tw/column/earthday/2002/ea02080501.htm。
[5] 因為太魯閣對臺灣人來說,幾乎已是陳年景點。如何吸引顧客再來花蓮,若沒有塑造堅強的形象,就為他處取代。如民國93年(2004)春節假期,彰化縣舉辦花藝博覽會,吸引150萬人以上,排擠效應下,花蓮觀光人數比預計的減少很多。
[10] 因為太魯閣對臺灣人來說,幾乎已是陳年景點。如何吸引顧客再來花蓮,若沒有塑造堅強的形象,就易為他處取代。如民國93年(2004)春節,彰化縣舉辦花藝博覽會,吸引150萬人以上,在此排擠效應下,花蓮觀光人數比預計的減少很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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